水費減免:合計 95.1萬戶受惠,減免金額 7.13億元。
電費減免:高壓計 1.9萬戶受惠,減免金額 152億元;低壓計 160.8萬戶,電費減免金額 130.2億元。
專區設置之法源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8條第3項規定:「行政院應設置專門網站,每週更新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津貼、獎勵、補償、補助、補貼、紓困、振興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