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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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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

3024 申請供製造合成染料顏料及其中間體化學品國內無產製證明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為協助染顏料業者取得生產原料,凡符合進口稅則第29章增註3規定之廠商,得向本署申請核發進口同意證明。
申辦資格圖示 申辦資格
本案適用對象僅限於領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之合法工廠
申辦流程圖示 申辦流程
因需與海關連線,申請時請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全球資訊網」進行申請;若無憑證,請於線上申請後,列印申請表格後用印並郵寄至本署收件。
應備物品圖示 應備物品
申請表、公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原料之型錄說明、成品與原料間之化學反應方程式
作業天數圖示 作業天數
文件齊備後4工作天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產發署民生化工產業組
陳俊瑩
(02)27541255分機2334
jychen3@i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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