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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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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

0047 經濟部提供科技事業或文化創意產業具市場性意見書作業要點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1.鑒於我國政府推動科技產業政策,協助新興科技事業於兼顧投資人權益前提下,在我國公開市場掛牌籌措營運資金,爰經濟部產發署訂定「經濟部提供科技事業或文化創意產業具市場性意見書作業要點」(下稱科技事業要點),就申請上市(櫃)之科技事業產品(技術)開發是否成功且具市場性,提供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證交所)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買中心)相關評估協助。

2.擬申請科技事業上市(櫃)者,依據科技事業要點,備妥相關文件後,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申請核發評估意見,證交所或櫃買中心於收件後,將函請經濟部工業局就申請案表示評估意見。

3.經濟部產發署依據科技事業要點之審查程序進行審查評估,並將科技事業評估結果函覆證交所或櫃買中心。取得科技事業意見書之申請事業,得以科技事業之資格申請上市(櫃)。
申辦資格圖示 申辦資格
依證交所(上市)及櫃買中心(上櫃)規定可適用之業者中,屬經濟部主管之科技事業及技術服務業廠商
申辦流程圖示 申辦流程
檢具相關文件向證交所(上市)/櫃買中心(上櫃)遞件申請
應備物品圖示 應備物品
上市(櫃)申請表、公司登記、工廠登記、產品評估報告書、專職大專學歷以上研發人員清冊等相關文件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產發署產業政策組
孫小姐
(02)2754-1255 #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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