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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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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

申請推薦區內事業創櫃板登錄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業務說明:輔導科技產業園區具創新、創意及發展潛力,未公開發行股票之之區內事業企業營運。
申請說明:
1.受推薦公司或籌備處3年內應配合本處辦理成效追蹤及相關成果發表。
2.受推薦公司或籌備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處得撤銷或廢止原推薦函,並副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3年內禁止其申請推薦審查,且需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1)檢送之申請文件、報告或相關附件有隱匿、虛偽或造假等不實情事。
(2)侵犯他人專利、智慧財產權或仿冒侵權等情事。
(3)實際營業與計畫書內容有嚴重落差。
(4)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終止輔導作業、公告終止登錄 4.受推薦公司或籌備處自收受本處推薦函及「公司具創新創意意見書」起60日內未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登錄創櫃板,推薦函及「公司具創新創意意見書」失其效力。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投資促進科 電話07-3611212分機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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