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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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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技術研發

[業界科技專案] 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配合111年10月5日行政院核定「中小企業競爭力提升方案」,經濟部產業技術司為協助推動方案之「主軸三:創新加值-新創推升企業能量」,特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推動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擬藉由本計畫引導創投投資、導入專業評估模式及投後管理等,鼓勵新創投入前瞻技術研發。

藉由新創事業熟悉之募資程序,引導法人創投進行專業投資評估,並以商業機制決定投資對象。透過本計畫促成法人創投與獲投之新創事業投入前瞻技術開發,並輔以法人創投能量加速落實商業應用。
申辦資格圖示 申辦資格
本計畫以法人創投主導與新創事業共同提出申請為限,申請單位應符合下列事項:
1.法人創投:係指執行本部產業技術司科技專案計畫之財團法人所成立之創業投資事業。
(1)法人創投得與其他投資人/機構或執行本部產業技術司科技專案計畫之財團法人共同出資參與。
(2)法人創投出資需超過共同出資金額50%以上。

2.新創事業:國內依法登記成立8年內之公司(即至申請收件日成立未滿8年之公司)。

3.上述兩者(含其他投資人/機構)皆須符合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註,且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其依本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認定之。
申辦流程圖示 申辦流程
1.審查事項
(1)財務審查:查詢申請單位及負責人等往來金融機構債票信資料。
(2)計畫審查:法人創投應建立評估機制(有別於公司原有評估機制),檢視新創事業之團隊、產品市場、財務規劃,並遴聘專職技術專家評估擬開發技術標的指標(核心技術),研擬技術評估報告及投資計畫,提送本部決審會議審查。

2.計畫核定
(1)由本部召開決審會議核定,確認計畫審查結果並核定補助金額及比例。
(2)法人創投說明新創事業技術及投資計畫評估意見,新創事業列席與法人創投共同回復決審委員提問。
應備物品圖示 應備物品
1.計畫申請表(1式2份)。
2.申請單位基本資料表(1式2份)。
3.最近1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1式1份,影本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4.投資計畫書、投資評估報告、投資審議會決議紀錄(1式10份)。

註:若無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則請提供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資產負債表、損益及稅額計算表。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經濟部產業技術司A+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
02-23412314分機2220、2212
備註圖示 備註
詳細計畫資訊請至「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網站>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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