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8)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條例將更名為「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法是為了因應國際經貿情勢變動,數位及淨零雙軸轉型趨勢,以及國內產業缺工問題嚴峻等挑戰,期盼能全面提升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動能,擴大對微型企業的照顧,並打造新創雨林生態系,推動「中小微多元振興計畫」法制化,規劃未來8年投入千億預算,帶動百工百業轉型升級。
經濟部說明,本次修法以微型企業「健身」、小型企業「壯大」、中型企業「升級」、新創企業「拔尖」為政策目標,依企業不同發展階段,強化研發創新、轉型與通路、財務融通、人才及新創培育等支持,不僅將商圈、市場、地方特色產業、農企業及觀光旅宿業者等全面納入輔導對象,並納入「以大帶小」輔導策略,期能由大型科技產業領航,加速傳統產業轉型。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為減輕中小微企業研發與轉型負擔,本次修法擴大委外研發支出的投資抵減適用範圍,並將當年度研發投資抵減率由15%提高至20%;另增訂「轉型設備投資抵減」,支持符合規定的智慧機械、人工智慧應用及數位、淨零轉型相關投資,適用支出門檻訂為25萬元,低於「產業創新條例」相關措施的100萬元門檻,讓較小規模的轉型投資也能獲得支持,提升中小微企業投入轉型的意願與能力。
在攬才留才方面,草案將增僱本國籍基層員工租稅優惠的適用年齡,由現行24歲以下或65歲以上,放寬至29歲以下或55歲以上,鼓勵企業增僱青年及中高齡員工;並將企業為基層員工加薪所增加薪資費用的加成減除率,由175%提高至200%,強化企業加薪留才的誘因,協助中小微企業因應人力需求,讓企業成長與員工薪資提升相互帶動。
此外,本次修法增訂「新創企業培育」專章,強化跨部會政策協調與資源整合,鼓勵企業投入創育,提供新創企業發展所需的場域、資金及設備等支持。同時,完善創新實驗環境,並透過政府採購促進新創產品與服務的應用,協助新創企業進行實證與市場驗證,加速創新成果商業化,拓展市場機會。
經濟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爭取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並會同相關部會研議配套措施,讓各項政策支持更貼近中小微企業的經營需求,協助百工百業持續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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