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內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經商字第11102425250號、台內團字第11100451160號
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驗證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附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驗證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部長 王美花
部長 徐國勇
相關檔案
1_經濟部、內政部令:經商字第11102425250號、台內團字第11100451160號.pdf
2_「商業團體分業標準」「驗證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pdf
3_「商業團體分業標準」「驗證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修正總說明.pdf
4_「商業團體分業標準」「驗證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