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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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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3-07-12 00:00
人事處

經濟部商業司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點閱數834
一、職缺單位﹝地址﹞:經濟部商業司﹝臺北市福州街15號﹞。

二、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三、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四、名額: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五、資格條件、聘期及報酬等資料:
(一)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僱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2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2年10月),僱用期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僱。
(三)月支報酬:新臺幣40,207 元(310薪點,每點折合率新臺幣129.7元)。
(四)本職務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進用名額。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商業管理相關業務。
(二)辦理商業發展業務之輔導事項。
(三)其他綜合性行政業務。

七、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有意報名者請至【經濟部人事服務網】(https://srv.moea.gov.tw)網頁下方「外補職缺公告」點選職缺報名:(報名專頁:https://srv.moea.gov.tw/PSNV/PSNVN100Q.aspx?CALLER=INDEX&Param=11207003)
1.點選【我要報名】按鈕以網頁線上報名方式詳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2.報名應檢附文件(紙本或上傳文件掃描檔)、寄(傳)送方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1)請於本職缺公告網頁下載「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依式填寫,甄選報名表請簽名確認填報資料(上傳系統之報名表請簽名掃描後傳送,請勿以剪貼簽名方式處理)。
(2)請檢附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上傳系統文件如超過20頁,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以紙本寄送相關資料】:
A.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部不另行通知補件)。
B.身心障礙證明。
C.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勞保投保資料等〕或訓練證明。
3.於網頁線上報名並採紙本方式寄送報名表及佐證資料者,請務必注意以下訊息:
(1)請於112年7月19日(星期三)【報名截止期限】前,將報名應檢附文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人事處第2科陳小姐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商業司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2)為保障應徵者權益,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3)為利確認紙本報名表件送達資訊,請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事宜。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報名日期
2023-07-12 00:00

2023-07-1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