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職稱:科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額:1名(候補2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14年1月2日至114年1月10日刊登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人員,具轉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四、具備身心障礙手冊。
五、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研考及議事業務(含首長信箱、人民陳請案、立監委案、立委質詢QA及索資等)。
二、辦理署務會議議事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1月1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如語言能力證書)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658 李小姐。
報名日期
2025-01-02 15:54
~
2025-01-1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