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含港澳地區) 投資案件審理申請流程說明:步驟1.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司提出申請;步驟2.收文;步驟3.承辦人審核、申請人補件;步驟4.函詢相關主管機關意見;步驟5.提會審查;步驟6.科長;步驟7.決行(司長);步驟8.繕發;步驟9.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