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經濟部

:::
產業發展

3044申請非供溶劑油使用證明(石化以外產業)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依據海關進口稅則第29章增註6規定辦理及財政部82年9月9日台財稅第820802101號函辦理。
申辦資格圖示 申辦資格
經核准之申請人或租賃公司(即報單之納稅義務人)
申辦流程圖示 申辦流程
因需與海關連線,申請時請上「經濟部產發署全球資訊網」進行申請;若無憑證,請於線上申請後,列印申請表格後用印並郵寄至本署收件。
應備物品圖示 應備物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乙份
2.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乙份
3.製造流程及化學反應方程式
4.前次證明書(初次申請者免)
5.前次證明期間成品產量及各項原料進口統計表(初次申請者附前一年之產量及進口實績)
作業天數圖示 作業天數
文件齊備者,無紙申請工作天3天,紙本申請工作天4天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產發署民生化工產業組
蕭先生、吳先生
(02)27541255分機2317、2315
點閱數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