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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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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

輸出入電子簽證--輸出入許可證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貿易署於2003年起推動「貿易便捷化網路化計畫」,經由簽審機關資訊互通、相互勾稽等方式,以達到檢附文件無紙化及電子化,簡化業者申辦手續及準備文件時間。

申請資格:
(1)非以輸出入為常業之進出口人(含法人、自然人)進出口(含海、空運及郵寄)超過美金2萬元之貨品。
(2)進出口「限制輸入貨品彙總表」及「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彙總表」中需向本署申請輸出入許可之貨品。
(3)入境旅客攜帶超過財政部關務署訂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農畜水產品、菸酒、大陸地區物品、自用藥物、環境及動物用藥限量表」之貨品。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輸出入電子簽證系統客服窗口:02-2397-7398、02-2397-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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