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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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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

台灣自來水公司-過戶(變更用水人名義)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1.應備證件:
(1)水費單據或提供水號/地址。
(2)一般用戶(非營業用戶):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3)營業用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
(4)用戶用水設備各種異動服務申請書、 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5)新用戶若為未成年者,需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2.注意事項:
(1)用戶申請過戶時,應先經前用戶簽章同意,並繳清用水期間應繳各項費用;用戶如無法取得前用戶簽章,得單獨申請,但前用戶於6個月內提出異議時,本公司得取消後用戶之變更,變更後取消前已發生之欠費,後用戶應予清繳。後用戶不願依前述方式辦理者,得按新設方式辦理。
(2)水費以開單日資料為主,申辦時如已過開單日仍為前用戶名稱,須俟下期水費單用戶名稱始更名。
(3)如無欠費可利用郵寄、傳真或網路申請。
(4)網路申請:若有未繳納水費,請至本公司服務(營運)所繳納後再申辦,亦可利用線上繳費或至超商、銀行機構繳費,需俟5日後(例假日除外),超商或銀行向本公司完成結繳,再上網申辦。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台水客服專線1910
相關檔案圖示 相關檔案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開啟法定代理人同意書.odt檔 6.55KB
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
開啟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odt檔 19.65KB
各項異動服務申請書
開啟各項異動服務申請書.odt檔 36.1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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