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須知
業務說明:
1.為便利科技產業園區區內各單位通訊連絡、水電收費與稅籍之處理。
2.新建房屋須於房屋主要結構完成後,始得申請編釘門牌、未領建造執照或未經核准建造之房屋,應以施工完畢,足以供人居住為要件。
申請須知:
1.申請編釘門牌須詳繪房屋位置略圖,俾利會勘作業。
2.檢附之建築執照需為最新資料。
3.本門牌整編證明及編釘新增門牌之申請作業內容說明、注意事項僅就現行作業實務概略說明,門牌整編證明及編釘新增門牌之申請文件審核過程中,請詳查園區所屬縣市道路名牌暨門牌編訂辦法等相關法規、解釋及判例,若有修正時,應以新修正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