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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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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

0060 公司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適用緩繳備查申請(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5)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依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之5第1項及第2項規定,發行股票之公司應於發放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次年1月底前,將其辦理緩課相關文件資料,依規定格式造冊送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並將該文件副知公司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屬員工認股權憑證或定有限制轉讓期間者,發行股票之公司得於員工執行權利日或股票可處分日年度之次年1月底前送件備查。
申辦資格圖示 申辦資格
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獎酬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者
申辦流程圖示 申辦流程
依規定時間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適用
應備物品圖示 應備物品
申請函、資料表及緩課明細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產發署產業政策組
曾先生
(02)2754-1255分機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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