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昨(7)日部分環團誤稱協和電廠改燃氣恐讓碳排大增,台電澄清此說法錯將不同的發電量放在一起比較,無視每度電碳排放燃氣比燃油更低的事實,嚴重誤導大眾。協和電廠目前僅剩兩部老舊燃油機組,因其燃燒效率差、空污排放量高,台電已盡可能減少使用,環團卻以減少空污而降低的發電量,比較未來燃氣機組正常運轉的發電量,不僅無理曲解台電改善空品的努力,也忽略北東電網的供電缺口,必須高度仰賴外援的現況。
台電指出,隨著北東電網內機組陸續除役,同時北北基經濟持續發展,帶動用電需求成長。協和電廠自2020年後只剩3、4號機發電,且為降低對空氣品質的影響,兩部機組長期降載減排,以2024年為例僅發電約27億度,遠少於區域內用電需求,未來改建兩部燃氣機組若正常運轉可年發約180億度,滿足長期用電成長,而環團將超過6倍差距的電量放在一起比較,恐有誤導視聽之嫌。
台電進一步指出,每度電碳排放將由燃油的0.734公斤降為燃氣複循環的每度電0.365公斤,若以正常運轉情形比較,未來兩部新燃氣機組之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預估約623萬公噸,過去四部燃油舊機組年排放量約1,295萬公噸,故更新後不只發電較多,也減碳約672萬公噸,大幅減少一半以上。
台電也說明,有基隆市議員主張,協和燃氣機組的溫室氣體排放強度將高於環境部2030年電力排放係數目標,故不符標準,這完全是錯誤理解電力排放係數的定義,電力排放係數為全台電力排碳量所計算的總平均值,其中也包含零碳的再生能源,簡而言之,電力排放係數並非個別電廠排放的管制標準,而是所有電力的平均,台電也呼籲各界不應以自己的誤解誤導社會大眾。
台電進一步說明,燃氣機組的碳排和空污是現在所有火力機組中最少的,支持油改氣有助於排放係數的降低。台電強調,天然氣在全球能源轉型過程被視為重要的橋接能源,具有低碳低空污之優點,且不僅發電設施,國際上船舶也有燃油改為燃氣的趨勢。台電懇請各界,勿以偏見散佈誤導訊息,共同支持協和油改氣,可幫助台灣進一步減碳減空污。
發言人:蔡志孟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58-749-333 Email:u910707@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環境保護處吳政宏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7200/0927-291-156 Email:u015279@taipow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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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民眾向台糖公司反映與臺南崇賢銀髮住宅承租廠商的糾紛及疑慮。台糖澄清聲明,銀髮住宅的營運係由承租廠商全權經營、負責,非委外經營。而為保障民眾權益,台糖已於第一時間發文給廠商,要求其說明及改善缺失,並依雙方契約規定妥善經營管理,以維護三方權益。
台糖說明,「臺南崇賢循環銀髮住宅(整棟包租)」係由「家苑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承租,然而近期台糖陸續接獲民眾反映,該廠商對外宣稱其經營之「巴克禮和睦居」是受台糖委託經營。台糖特此澄清,銀髮住宅的營運管理係由承租廠商全權負責,並自負盈虧,台糖僅依約收取房地租金,同時於審查營運管理計畫書明確要求廠商須本於誠信原則辦理營運,將住戶所繳納具保證金性質之相關費用辦理信託,以免影響住戶權益。
台糖已再次向廠商聲明,如有「假借台糖名義對外招租」之行為,經查證屬實,即以司法途徑究責。另針對近日多位民眾投訴該廠商有未退還取消入住戶保證金、積欠員工薪資及疑似吸金等情事,台糖亦請經營商秉持良善對待入住戶、員工及正視社會形象,倘未改善將依契約規定辦理。
台糖新聞聯絡人: 台南區處 土地開發課課長 吳建志 電話:06-581-9731分機335 電子郵件:a64370@taisuga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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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02月08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40650601號 附件說明:無
主旨:公示送達「東亭宇(身分證統一編號:S12473****)未經許可輸入非屬本部公告准許輸入之中國大陸物品案」檢證來函說明通知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署113年11月5日以貿管理字第1130656807號函請應受送達人東亭宇檢證來函說明旨述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案件在案。惟經本署以雙掛號郵寄後遭郵務遞送退回,函件無法投遞,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本公示送達自刊登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三、上揭函件現由本署保管,請應受送達人儘速向本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電話:02-23977535)領取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函復,如逾期仍未函復,本署將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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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職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二、職稱:秘書
三、職系:經建行政
四、名額:2名
五、工作地點: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六、有效期間:114年2月8日~114年2月21日
七、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
(三)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並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薦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四)對會展產業發展及貿易推廣相關業務有學習興趣並具備團隊合作、溝通協調及公文寫作能力,做事積極認真負責,具表達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且有服務熱忱者。
(五)熟悉Microsoft office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等)及網際網路操作。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八、工作項目:
(一)辦理會展產業發展及會展場館營運相關工作。
(二)辦理推廣貿易工作相關計畫。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程序,任何1項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放棄應徵。
(一)線上報名程序1:至本署職缺甄選報名系統(網址: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完成報名作業。
(二)線上報名程序2: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同意授權本署調閱完整履歷資料,並檢附下列文件掃描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3.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十、注意事項: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十一、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3個月。
十二、聯絡電話:02-23977189人事室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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