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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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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1-07-27 13:37
國際貿易局

110年7月28日起,增列鳳梨等果樹種苗專屬貨品號列,出口時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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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7月28日起,增列鳳梨等果樹種苗專屬貨品號列,出口時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文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加強果樹種苗出口管理,建議增列鳳梨、釋迦、紅龍果、芒果等18項果樹種苗之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出口時應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同意文件。

國際貿易局已召開貨品分類委員會,決議增列上述18項果樹種苗專屬號列,自110年7月28日實施。

國際貿易局提醒廠商,出口時應填列正確貨品號列,並應取得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同意文件。

貿易局本新聞稿發言人:劉副局長志宏
聯絡電話:02-2397-7109、2397-7198
電子郵件信箱:henryliu@trade.gov.tw
業務聯絡人:貿易服務組黃瀞萱組長
聯絡電話:02-2397-7341、0937-067-762
電子郵件信箱:annhuang@trad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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