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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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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2-06-20 11:41
工業局

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延長實施十年稅式支出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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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本條例原訂於2021年底屆期,因應全球生技發展及我國高齡少子化趨勢,生技產業除可應用在疾病的治療,也拓展到廣泛的健康照護本條例為推動生技相關產業發展之重要經濟法規,為促進生技產業之發展,帶動健康福祉的商機,實有延長實施10年之必要。

本次修法除了將已成為全球發展趨勢的「數位醫療」納入適用範圍外, 由於生醫產業屬高風險事業,為鼓勵資金投入生醫產業,活化我國生醫產業之發展, 自修正條文第5條至第10條提供租稅優惠,包括研究發展投資抵減(第5條)、營利事業股東投資抵減(第7條)、技術股緩課且孰低課稅(第9條)、認股權憑證孰低課稅(第10條)等,並增訂機械設備投資優惠(第6條)、個人股東投資優惠(第8條)等。

綜上所述,就涉及租稅優惠條文之延長及修正,依據109年2月6日起施行之「稅式支出評估作業辦法」規定,提具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如附件。
相關檔案
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延長實施十年稅式支出評估報告
開啟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延長實施十年稅式支出評估報告.pdf檔 1.4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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