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及願境網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概括授權公開傳輸(商業傳輸-以使用音樂為傳輸之主要目的:(一)下載型式-收取資訊服務費及(二)串流型式-收取資訊服務費)使用報酬率案。
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及願境網訊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月30日使用報酬率申請審議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及願境網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ÜST)所訂之概括授權公開傳輸使用報酬率如下:
商業傳輸-以使用音樂為傳輸之主要目的:
(一)下載型式-收取資訊服務費:以相關營業收入扣除廣告收入之3.76%或一首0.56元計費。
(二)串流型式-收取資訊服務費:以相關營業收入之8%或音樂點擊次數乘以1.28元計費。
二、本件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及願境網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事由詳如附件。
三、對本公告申請案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審議之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