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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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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4-06-11 15:25
智慧財產局

修正「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方案」,名稱並修正為「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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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提供多元、迅速、專業的專利爭議解決管道,本局根據過去專利舉發案件辦理聽證的實施經驗與業界回饋意見,並參酌行政程序法,爰於目前既有基礎下,修正現有「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方案」,作為案件審查依據。


二、 主要修正方向包括:


(一)為符合法制作業規範,修正名稱為「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要點」。


(二)強化預備聽證功能,包括整理及簡化爭點、釐清系爭舉發案之更正事項、協議聽證攻防重點等,並規定雙方應受協議拘束。(要點5)


(三)明定聽證主持人得就事實上、法律上或證據上之爭點,適度公開心證。(要點8)


(四)增加聽證得採遠距視訊方式。(要點9)


(五)明定缺席聽證效果。(要點6及要點9)


(六)聽證紀錄得記載要旨,並以錄音或錄影輔助,以簡化其內容。(要點12)
相關檔案
發布令11352800341
開啟發布令11352800341.pdf檔 434.28KB
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要點(1130611修正發布)
開啟專利舉發案件聽證作業要點(1130611修正發布).pdf檔 307.0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