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9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1350201650號
附件:如文
主旨: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增列CCC0302.99.10.10-3「河魨(豚)魚皮,生鮮或冷藏」等2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入規定代號「111」,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貿易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食品安全之管理需要,爰公告CCC0302.99.10.10-3「河魨(豚)魚皮,生鮮或冷藏」等2項貨品增列貨品號列及其輸入規定代號「111」。
二、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