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動目的:為強化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能力,輔導在地商圈組織及在地業者共同參與,營造友善消費環境,透過導入數位工具及優化顧客消費體驗,帶動商圈店家共同數位行銷,進而達到商圈轉型與創造商機。
2. 輔導對象:依人民團體法或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自治條例核准立案之商圈組織,並依法召開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經確認並於受理截止日前函送至本署備查。
3. 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7日(一)下午5時00分止。
4. 申請方式:本申請須知公告於本署官網,提案網址https://www.cisa.tw/198,有意申請之商圈組織請向本計畫執行單位洽詢並上網填報相關資料。
5. 洽詢電話:數位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輔導服務窗口,電話:(02) 2553-3988轉分機817、825、629、358。
相關檔案
114年雲世代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能力提升計畫_申請須知
附件二、智慧財產及資料蒐集與利用聲明書(商圈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