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智商字第11450001701號
主旨:委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114年度「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
依據:
一、商標法第6條第3項。
二、商標代理人登錄及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
三、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及第2項。
公告事項:本局自中華民國114年3月5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 理114年度「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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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報-委託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辦理114年度「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