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署規劃「新創採購-場域實證‧共創解題」實施計畫,凡由中央機關、地方政府(含直轄市、縣市政府)、公營事業、照護機構、國內銀行業等,依據政策規劃、新創產業發展藍圖或智慧城鄉推動等符合本計畫目標策略,與解題企業進行場域實證者,得提出提案規劃。
二、出題資格:
(一)中央機關、地方政府(含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公營事業。
(三)國內銀行業。
(四)國內照護機構。
1.老人福利機構,依照老人福利法設立之機構,且限計畫申請期間內評鑑結果為乙(含)等以上之機構。
2.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機構,且限計畫申請期間內評鑑效期合格之機構。
三、出題申請:
(一)提案受理自即日起至今114年5月16日17時止(以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收文收件日期為準)。
(二)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作業手冊,並填寫附件提案計畫書,如有疑問可至新創採購計畫網站(https://spp.org.tw/spp/)查詢,或來電洽詢聯繫窗口:蘇先生(02-2366-0812分機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