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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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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5-08-27 15:15
產業技術司

公告本部「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AI應用躍昇計畫」114年度計畫申請事項。

點閱數110
主 旨:公告本部「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AI應用躍昇計畫」114年度計畫申請事項。

依 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5條及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計畫背景:依據113年5月提出之「五大信賴產業推動方案」,以及114年6月2日奉核之「AI國際地位提升與產業技術策略規劃計畫」,其中「人工智慧產業」目標為使我國成為全球AI影響力中心,期透過創新驅動,帶動百工百業發展及創造高薪就業。為此,本部產業技術司透過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資源,引導我國精密機械、醫療照護、化工塑膠與金屬加工等關鍵產業加速投入AI技術研發與創新應用,全面推動AI落實於百工百業,驅動產業數位轉型與高值化發展。

二、補助範疇:鼓勵國內企業結合SI業者或法人共同開發AI應用技術,導入實際場域運作驗證,進而推動關鍵產品國際輸出或AI系統之整廠輸出。

(一) 將聚焦我國八大關鍵產業應用但不以此為限,並可提升產業競爭力、附加價值且達到國際輸出。八大關鍵產業包括半導體製造、精密機械、醫療照護、電子組裝、零售流通、化工與塑膠、金屬與五金加工、農業與食品加工等。

(二) 協助業者發揮領域利基優勢,資料來源需符合相關合規要求。

(三) 產出研發成果需運用國際同步之AI技術,包含AI模型和演算法、AI運算平台與資料安全機制等。

三、申請對象、資格及注意事項:

(一) 本計畫可由單一企業或多家企業聯合申請。申請資格為:

1、申請廠商為依公司法登記成立之公司,含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2、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3、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其依本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認定之。

(二) 計畫期程:不超過2年,計畫開始日經審核同意得由申請當月份起算,但不晚於計畫核定後2個月內。

(三) 計畫補助款不超過新臺幣3,000萬元,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計畫總經費之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此外,技術引進與委託比例超過總經費40%以上(含),須敘明理由。

(四) 申請廠商應提出員工加薪規劃。

(五) 案件審查分為計畫審查與企業審查兩部分:

1、計畫審查:依公告領域採隨到隨審,採實質審查(計畫書)。審查重點包含計畫實施方式、經費人力之合理性,以及預期成果與效益。

2、企業審查:申請單位及負責人等往來金融機構債票信資料。

3、核定方式:由本部決審會議審議。

四、計畫申請時程:自公告日起算7日後開始受理至114年11月28日止,採隨到隨審。

五、除前列各項公告事項外,其他申請應備資料格式,及權利義務與注意事項等,詳見「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AI應用躍昇計畫」申請須知。申請須知資料可由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網頁(https://service.moea.gov.tw/EE514/tw/aiip/)下載取得,或逕洽受理單位索取。

六、送件地點與諮詢服務:

(一) 送件地點:「經濟部產業技術司A+企業創新專案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100409重慶南路2段51號永豐餘大樓7樓)。

(二) 計畫申請專線:(02)2341-2314分機2218;傳真:(02)2341- 2094、(02)2392-9477。
相關檔案
1.AI應用躍昇計畫申請須知(114.8.25奉核版)
開啟1.AI應用躍昇計畫申請須知(114.8.25奉核版).odt檔 248.41KB
開啟1.AI應用躍昇計畫申請須知(114.8.25奉核版).pdf檔 984.11KB
開啟1.AI應用躍昇計畫申請須知(114.8.25奉核版).doc檔 809.5KB
2.計畫申請表
開啟2.計畫申請表.odt檔 19.76KB
開啟2.計畫申請表.doc檔 63KB
3.計畫書格式
開啟3.計畫書格式.odt檔 160.13KB
開啟3.計畫書格式.docx檔 141.39KB
4.計畫經費需求試算表
開啟4.計畫經費需求試算表.ods檔 35.63KB
開啟4.計畫經費需求試算表.xls檔 14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