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經濟部

:::
訊息公告
2026-07-29 14:52
產業發展署

公告「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主題式研發計畫-製藥產業供應鏈韌性推動計畫。

點閱數34
一、 計畫目標
為提升國內藥品韌性並強化製藥產業自主供應能量,本計畫以「推動製藥產業供應鏈韌性」為目標,旨在提高國內藥品自製率與供應鏈自主,降低國際貿易變動及地緣政治風險對我國藥品供應之衝擊。為鼓勵業者投入開發我國必要藥品、具臨床迫切需求、長期仰賴進口,或經藥物韌性推動委員會盤點公告之關鍵藥品項目,並促進必要藥品研發與在地化生產,透過補助方式,聚焦國內關鍵藥品之技術開發及製藥產業上下游供應整合應用,以強化藥品自給能力,建構具自主與韌性之國內醫藥品供應鏈。
二、 審查重點(包含成效指標)
(一) 共通性審查重點
1. 具掌握產品關鍵技術及創新性。
2. 可創造國內關鍵醫療價值藥品(如國內無產製、無替代性、臨床重要品項),並可滿足國產藥品自主供應及產業上下游垂直整合之目標。
3. 產業關聯效果,促進產業垂直發展。
4. 如屬多家企業申請計畫之整合能力。
(二) 計畫競爭力
1. 開發具技術門檻之原料藥。
2. 複雜藥物導入特殊製程技術。
3. 推動製藥產業上下游供應整合。
4. 其他經審查小組認定屬強化國內藥物開發能力、促進我國製藥產業供應鏈韌性應用之其他臨床特殊需求藥品,得納入補助範圍。
(三) 市場行銷與分析
國內外市場分析及市場佈局、開發品項藥品之必要性評估及上市時程規劃。
(四) 計畫全程效益
1. 自主化效益。
2. 產業效益。
三、 補助資格條件:
本計畫可由單一或多家企業聯合提出申請;如為2家以上企業之聯合提案,須由其中一家企業擔任主導單位提出申請。申請資格為:
(一)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二)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三)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布之最新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
(四) 依法領有工廠登記且具國內PIC/S GMP認證之藥廠或委託國內PIC/S GMP藥廠代工之藥品公司,如為聯合申請則主導單位須符合前述條件。
聯絡資訊
聯絡單位:
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計畫專案辦公室
聯絡單位連絡人:
黃小姐
聯絡單位電話:
(02)2704-4844#153
聯絡單位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