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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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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2-06-21 19:11
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三組電機工程職系技士1名

點閱數147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系:電機工程
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技士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
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是             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是

◎資格條件:
1. 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3. 持身心障礙證明(手冊)之人員優予考量。

◎工作項目:
1. 辦理電子類產品檢驗行政相關業務。
2. 辦理科技專案計畫管理。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聯絡方式: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 現職派令影本。
(2) 職業證照影本。
(3) 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
(4)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 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17 洽曾小姐。
3. 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1至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報名日期
2022-06-21 19:11

2022-07-0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