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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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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2-08-18 16:07
人事處

經濟部商業司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對外徵才公告

點閱數452
一、職缺單位﹝地址﹞:經濟部商業司﹝臺北市福州街15號﹞。
二、人員區分:約僱職務代理人。
三、職稱:約僱人員。
四、名額: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3個月﹞。
五、資格條件、聘期及報酬等資料: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原住民身分(本職務係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4條規定進用名額)。
(二)僱用期間:
1.本職務係辦理列入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職缺所遺業務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該項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
2.如僱用期滿或本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滅時,應無條件解僱。
(三)月支報酬:新臺幣40,207 元(310薪點,每點折合率新臺幣129.7元)。
六、工作項目:辦理商業輔導及綜合性行政業務。
七、報名及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1. 有意者請⾄經濟部⼈事服務網(https://srv.moea.gov.tw/INDEX.aspx)/外補職缺公告/商業司約僱人員(聘僱⼈員)公開徵才公告,於網頁詳實登錄報名資料,並請同時填寫「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以完成報名作業。
2.報名應檢附文件(紙本或上傳文件掃描檔)、寄(傳)送方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1)請依式填寫「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請於本公告或經濟部人事服務網本職缺網頁下載)並請簽名確認填報資料(上傳系統之報名表請簽名掃描後傳送,請勿以剪貼簽名方式處理)及貼照片。
(2)請檢附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上傳系統文件如超過20頁,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以紙本寄送相關資料】:
A.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部不另行通知補件)。
B.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勞保投保資料等〕。
C.原住民身分證明。
3.於網頁線上報名並採紙本方式寄送報名表及佐證資料者,請務必注意以下訊息:
(1)請於111年8月25日(星期四)【報名截止期限】前,將報名應檢附文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人事處第2科謝小姐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商業司約僱人員」】。
(2)為保障應徵者權益,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3)為利確認紙本報名表件送達資訊,請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事宜。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謝小姐,電話:(02)2321-2200分機8841。
報名日期
2022-08-18 00:00

2022-08-25 23:59
相關檔案
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
開啟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odt檔 19.6KB
開啟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doc檔 72.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