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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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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2-09-21 17:08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技正徵才公告

點閱數247
徵才機關: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薦任第7職等至第8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名額:1
工作地點:臺中市
有效期間:111/09/21~111/09/30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建築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人員。
(三) 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符合建築法第34條規定,具有3年以上工程經驗,並具建照審查或鑑定之資格。
(四) 無限制轉調、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項建築許可核發之建築管理相關業務
(二)園區工程及公共設施管理等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本職務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他機關,屆時並以調整後情形為準)。

聯絡E-Mail:aj4832@epza.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分處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依序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於同一個PDF檔並上傳至該系統:
(1)甄選報名表(請至https://reurl.cc/vW24kj下載)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其他證明文件(辦理工程服務證明、外語能力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
(三)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逾期報名者均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本項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上開甄選結果如均無適當人選,本分處得從缺。
(六)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6581215分機682謝小姐;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洽(04)26581215分機631黃先生。
報名日期
2022-09-21 00:00

2022-09-30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