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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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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3-01-31 10:57
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建行政職系科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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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一般人員職系:經建行政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職稱:科員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是             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是
◎資格條件: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理工科系者佳)。2. 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3. 具備良好英文閱讀、寫作、聽說能力,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含)以上者尤佳(請提供相關英語能力檢定測驗證明)。
◎工作項目:1. 推動淨零碳排認驗證相關業務。2. 辦理國內外商品符合性評鑑機構管理業務。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聯絡方式: 1. 請於112年2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 現職派令影本。(2) 職業證照影本。(3) 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4)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2. 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17 洽曾小姐。3. 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1至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