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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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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3-11-16 14:00
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人事室主任1名

點閱數498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官職等:薦任第8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職稱:主任(預估缺)。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花蓮縣。
特殊條件: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是。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之職務:是。
一、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
2. 現敘人事行政職系,合格實授薦任第8職等以上,且具人事主管經歷1年以上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之情事。
二、工作項目:綜理人事業務。
三、工作地址:970019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9號。
四、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有意者請於112年11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局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2.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局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另本職缺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2-23431920;聯絡人:胡小姐;傳真電話:02-23431911。
報名日期
2013-11-16 14:00

2024-11-2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