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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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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4-02-06 11:00
商業發展署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徵才公告:科員1名

點閱數440
一、徵才機關: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二、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三、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四、職系:人事行政

五、正取:1

六、工作地點:臺北市

七、有效期間:113/02/06~113/02/17

八、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學歷。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含以上)或相當等級之考試或訓練合格,現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合格實授。
3.具有5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
4.現職為辦理本職缺工作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且於公告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事。

九、工作項目:
1.辦理待遇給與、退休撫卹資遣、文康活動、公保、健保、人事資料管理及登錄事項。
2.其他人事相關業務。

十、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商業發展署人事室)

十一、聯絡E-Mail:cjchang@aoc.gov.tw

十二、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有意者請於113年2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署調閱完整履歷資料。另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3.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4.聯絡電話:02-2343-3300轉分機7602,張先生;傳真電話:02-2341-4395。

十三、職缺類別: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