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13年11月20日至113年11月29日刊登
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身心障礙手冊。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三、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與管理能力。
四、具獨立作業及操作Word、Excel等電腦操作能力。
五、須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7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文(含信件)之簽收、拆驗、分類整理。
二、辦理公文之登錄、分辦。
三、辦理公文之收繕、校對。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紙本郵寄10492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經濟部能源署人事室收,信封上註記:「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考試缺)」,未寄紙本不受理。
二、須檢具下列證明文件(A4大小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心障礙手冊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證書/證照影本
三、有意者請至經濟部能源署網站(http://www.moeaea.gov.tw)布告欄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sjchao@moeaea.gov.tw
四、報名期限:113年11月29日(郵戳為憑)前,逾期或未寄紙本皆不受理。
五、面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檢附資料不齊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錄取及候補:本職缺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七、僱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4年7月),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待遇: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7,8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本案聯絡電話:02-27757792趙小姐。
報名日期
2024-11-20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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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