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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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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6-08-21 16:42
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標準組綜合行政職系科員1名

點閱數18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系:綜合行政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科員
名額:1;性別:不拘;工作地點:臺北市
上網期間:1150821-1150904
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是;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是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2.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人員。
3.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或具法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正字標記申請、管理、品目增修等相關業務。
2.標準資料相關業務。
3.標準及正字標記相關法規之研訂、訴願訴訟等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4號
◎聯絡方式:
1.請於115年9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上傳(無免附):
(1)現職派令及銓敘函影本。
(2)職業證照影本。
(3)語言能力檢測證明影本。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逾期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測驗),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將依投件情形,視需要延長公告期間。聯絡電話:02-23431700轉1361 洽胡小姐。
3.標準檢驗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報名日期
2026-08-21 16:42

2026-09-0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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