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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日期:2024-06-24 取消訂閱  回經濟部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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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於本(113)年6月20日假紐約市東拉瓜迪亞喜來登飯店(Sheraton LaGuardia East Hotel)舉辦「臺美中小企業交流論壇」,匯集臺美雙方政府官員、中小企業及新創企業代表,以「攜手創商機 United for Success」為活動精神,聚焦探討臺美企業在『科技創新』及『生技醫療』領域的發展趨勢、挑戰與合作機會,現場邀請逾80位臺美人士參與討論。

 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李光章大使致開幕詞時表示,臺美擁有緊密互補的經貿關係,而中小企業扮演關鍵角色,我們相信臺灣企業可經由紐約進入美國市場,而美國企業則可以臺灣為跳板進入東亞及南亞市場,相信今日論壇能促成更多商務連結及夥伴關係。美國小型企業署(SBA)代表指出,美臺有著長期且充滿活力的貿易關係,SBA會持續與臺灣合作,助力臺美中小企業合作。SBA全美68個辦公室及超過1,000個合作夥伴將為中小企業提供協助,亦相信透過本次論壇,有助臺美企業全球業務拓展,建立新的夥伴關係及合作機會。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吳佳穎副署長表示,美國為全球科技發展龍頭,在生醫領域位居全球領先地位,臺灣則具有半導體、資通訊等先進技術、完整的供應鏈,良好的臨床醫療環境亦孕育多元跨域的醫療應用解決方案,雙方在科技創新及生技醫療領域有合作利基。未來將續透過官方對話與民間交流機制之建立,促成更多實質合作。

 本次論壇邀請到美國商務部官員分享美國經商環境及企業實用資源,在科技創新部分則邀請到紐約創育機構WEVE Acceleration營運長John Lynn、紐約市皇后區商會總裁Thomas J. Grech、美商Amogy業務策略總監Gancheng Sun、華府玉山科技協會蕭一白會長、應援科技蕭新晟執行長分享臺美國科技創新環境及市場趨勢,並針對雙方合作模式選擇及市場進入策略等議題提供具體建議;生技醫療領域則安排精拓生技陳柏翰創辦人暨執行長、美商Graphen技術長Chen-Yong Cher、美商醫起鄭培堃執行長、藍籌國際靳嚴博董事長、艾斯創生醫蔡易霖營運長等臺美企業代表分享美國生技醫療市場趨勢的發展,並就合作研發平台、臨床實驗合作及技轉商業化等主題進行觀點分享。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表示,本次活動亦邀請10家在紐約培訓的新創企業與會,透過本次論壇有助其曝光並鏈接商機,未來將會持續辦理臺美中小企業交流活動,深化臺美經貿合作。



發言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吳副署長佳穎
辦公室電話:02-2366-2202
電子郵件信箱:mariawu@sme.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黃組長心儀
聯絡電話:02-2366-2230
電子郵件信箱:hyhuang2@sm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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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批發業:5月批發業營業額為1兆759億元,年增12.6%,主因人工智慧、高效能運算等新興應用持續拓展,加以部分傳產庫存回補需求漸顯,以及下游經銷通路因應端午節慶需求拉升鋪貨量能,致機械器具批發業年增30.2%、布疋及服飾品批發業年增18.5%、化學材料批發業年增10.1%、食品、飲料及菸草批發業年增2.8%;建材批發業則因市場需求回升動能有限,下游客戶拉貨力道謹慎,年減2.8%。綜計1至5月營業額為5兆1,807億元,年增10.1%。
2. 零售業:5月零售業營業額為4,009億元,年增2.4%,其中汽機車零售業受惠新車上市熱銷,年增6.9%;另因業者配合母親節檔期積極促銷,加以展店及新品效應挹注,致便利商店年增4.2%、布疋及服飾品零售業年增4.7%、超級市場年增3.5%、量販店年增3.0%、電子購物及郵購業年增1.2%;燃料零售業則因油品銷售量及柴油價格較上年同月減少,致年減2.2%。綜計1至5月營業額為1兆9,719億元,創歷年同期新高,年增3.1%。
3. 餐飲業:5月餐飲業營業額849億元,年增4.1%,其中餐館及飲料店因業者掌握節慶商機,推出期間限定活動及應景套餐吸客,加以展店效應挹注,分別年增2.9%及5.1%;外燴及團膳承包業因航空旅運需求續呈強勁,空廚餐點銷售擴增,年增19.3%。綜計1至5月營業額為4,290億元,創歷年同期新高,年增4.8%。

經濟部統計處

發言人:經濟部統計處 黃副處長偉傑
聯絡電話:(02)23212200#8500
電子郵件信箱:wjhuang2@moea.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統計處 邱科長嬿燁
聯絡電話:(02)23212200#8513
電子郵件信箱:yychiou@mo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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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發展署輔導對策 開啟商業發展署輔導對策.pdf檔
新聞稿及所有附表 開啟新聞稿及所有附表.pdf檔
 新聞稿所有附表 開啟 新聞稿所有附表.ods檔   開啟 新聞稿所有附表.xls檔
 表1 批發業營業額 開啟 表1 批發業營業額.pdf檔
 表2 零售業營業額 開啟 表2 零售業營業額.pdf檔
 表3 綜合商品零售業營業額 開啟 表3 綜合商品零售業營業額.pdf檔
 表4 餐飲業營業額 開啟 表4 餐飲業營業額.pdf檔
 表5 內需相關指標 開啟 表5 內需相關指標.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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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與上月比較:113年5月工業生產指數98.20,較上月增加12.10%,其中製造業增加
12.42%;經季節調整後,工業生產增加6.17%,製造業增加5.29%。
2.與上年同月比較:工業生產增加16.06%,其中製造業增加16.70%,礦業及土石採取業減
少1.52%,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增加3.95%,用水供應業增加1.43%。
3.累計1至5月與上年同期比較:工業生產增加9.72%,其中製造業增加9.99%。




發言人:經濟部統計處 黃副處長偉傑
聯絡電話:(02)23212200#8500
電子郵件信箱:wjhuang2@moea.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統計處 林專門委員錦鈺
聯絡電話:(02)23212200#8503
電子郵件信箱:cylin2@mo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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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5月工業生產新聞稿 開啟113年5月工業生產新聞稿.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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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工業生產指數-按行業大分類 開啟附表1 工業生產指數-按行業大分類.pdf檔
附表2 製造業生產指數-按行業中分類 開啟附表2 製造業生產指數-按行業中分類.pdf檔
新聞稿全部附表 開啟新聞稿全部附表.ods檔   開啟新聞稿全部附表.xls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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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全球淨零趨勢、國際碳關稅制度實施,以及國際品牌對綠色供應鏈要求之影響,新南向各國開始宣示淨零排放政策並逐步執行相關措施。為協助臺商掌握新南向國家之最新淨零政策與投資動向,經濟部投資促進司於今(24)日舉辦「新南向淨零趨勢暨投資商機說明會」,安排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及工研院專家,聚焦近期新南向國家淨零投資法規、對臺商影響及投資商機等,進行深入剖析,現場出席人數近百位,吸引包含和碩、台達電、鼎新電腦、國泰金控等業者參加。

經濟部投資促進司黃青雲經濟參事表示,全球已有148個國家宣示淨零排放,涵蓋全球88%碳排放量。在低碳轉型、綠色轉型訴求下,企業營運面臨重大挑戰,但同時也成為企業可跨足之嶄新市場,蘊藏龐大商機。目前新南向國家加速制定氣候法案與淨零發展政策,臺商須及早提出因應策略,以降低對企業營運之衝擊與影響;而對於綠色科技、再生能源、環保儲能、交通運輸等產業,可預見未來將成為投資熱點,是臺商可把握之發展契機。

本次說明會首先由安侯碳資源服務公司黃力家董事總經理就「國際碳關稅趨勢與產業因應」分享見解,包括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總覽與進度、申報規定、碳含量計算方式等,提供企業過渡性申報之建議方針,並以CBAM實務案例剖析最新趨勢。

接續由工研院產科國際所分享「新南向國家淨零排放政策與對臺商影響」,說明越南、菲律賓、印尼、泰國、印度及馬來西亞之淨零推動現況與減碳機制。工研院指出,為因應國際品牌商減碳要求,臺商勢將加速綠色轉型,如落實碳盤查與碳足跡、善用各國碳權抵換機制、導入碳管理及購買再生能源憑證等,以維持企業競爭力。

針對「新南向淨零投資商機」,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分享泰國、馬來西亞與印尼之投資商機資訊。BCG經濟模式是近年泰國最重要之綠色新政,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推出生物、循環及綠色經濟相關投資優惠與企業所得稅減免措施;馬來西亞積極推動綠能轉型,2024財政預算案提出綠色投資稅收優惠,以及發展綠色工業區;印尼首都搬遷將衍生投資商機,預計帶動經濟轉型及相關重點產業之投資獎勵。

面對淨零排放趨勢與綠色商機,經濟部將持續協助臺商海外布局,並在越南、菲律賓、印尼、緬甸、泰國、印度、柬埔寨及馬來西亞等8國設置「臺灣投資窗口(Taiwan Desk)」,結合在地服務團隊資源,提供專業投資諮詢及引介服務,歡迎有意赴新南向投資布局之臺商多加利用。


發言人:經濟部投資促進司黃經濟參事青雲
聯絡電話:(02)23820487、0939657470
電子郵件信箱:cyhuang1@moea.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投資促進司劉科長惠君
聯絡電話:(02)23892111分機310、0910138490
電子郵件信箱:hcliu1@mo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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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中小及新創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自即日起受理報名


一、依據及目的: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為持續推動創育機構轉型,建構新型態創育生態系,透過補(捐)助中小企業創育機構,協助新創及中小企業鏈結產業資源並創造市場商機;另藉由驅動大企業外部創新,以促進新興產業快速發展,帶動產業轉型升級。
二、補助對象及申請資格
本計畫補(捐)助對象為依法設立之公司、法人機構及大專校院,補(捐)助對象及資格條件如下:
(一) 產業加速器(IAP):
匯聚特定主題產業資源並具投資基金(自有或連結),協助中小及新創企業成長與創造市場商機之依法設立之公司、財團法人、大專校院。
 (二)高齡產業新創加速器(ATAP):(僅受理獲113年度高齡產業新創加速器補助之執行單位延續申請)
匯聚高齡產業資源並具投資基金(自有或連結),協助中小及新創企業成長與創造市場商機之依法設立之公司、財團法人、大專校院,並自有或連結高齡產業相關驗證場域。
 (三)企業加速器(CAP):
1.具培育能量、領投新創,依法設立之公司,並符合實收資本額超過新臺幣1億元且經常僱用員工數200人以上之企業為申請單位者,若申請單位為中小企業且為前述企業之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則須與「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司」共同簽訂「關係企業切結書」;或為實收資本額超過1億元,上市或上櫃且於公開市場進行交易者。
2.申請單位可結盟創育機構以協作單位申請之,其協作單位之創育機構得同時申請「高齡產業新創加速器」或「產業加速器」,且績效成果不得重複;同一協作單位當年度至多以2模組為上限。
3.申請單位計畫主持人須由主導單位主管層級以上之管理者擔任(協作單位不得擔任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
 (四) 申請單位可依其資源及能量採「個別申請」或可由具不同專長之單位「聯合申請」,如為2單位以上之聯合提案,須由其中一家擔任主導單位提出申請。
(五) 同一年度之同一申請單位,不得與其他模組重複提案。已取得前一年「113年度中小企業創育機構發展計畫」補助延續案資格者,不得申請新案補助。如欲申請新一年度加速器補助,則須放棄延續案資格。
(六) 申請單位應具備獨立之法人格且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 ,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公司淨值(股東權益)須為正值。
(七) 計畫投入人力未同時執行其他政府單位育成補(捐)助計畫、育成加速器計畫(如臺北市產業發展創新育成暨天使投資補助等)者。
三、補(捐)助額度

模組補(捐)助額度說明產業加速器(IAP)原則每案定額補(捐)助新臺幣250萬元/年。高齡產業新創加速器(ATAP)原則每案定額補(捐)助新臺幣500萬元/年。企業加速器(CAP)原則每案定額補(捐)助新臺幣700萬元/年。    • 詳細計畫公告與申請資訊請至https://reurl.cc/WxZvZx
    • 申請截止期限及服務窗口
(一)申請截止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30日(星期五)17:00前完成送件作業(以線上申請平臺收訖時間戳記為準)。
(二)服務窗口:創育機構協調中心(中國文化大學專案研發中心)
電話:(02)7756-6176#7265梁小姐、7262劉小姐、7264陳小姐、7267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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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網站自113年6月26日(三)18時起至20時止,辦理定期系統安全性更新,暫停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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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技術司負責我國科技研發與產業創新等政策推動,並率領臺灣多所研究機構投入在前瞻科技研發工作,4月3日花蓮地震後民眾對前往花東旅遊信心不足,造成東部觀光及在地產業很大影響,因此技術司決定邀集工研院、石資中心、紡織所及自行車中心等研究法人與兩家社群平台科技業者(健行筆記、Velodash)合作,共同投入促動花東觀光,方法是開發兩款吸引民眾到花東登山、騎自行車的App,透過蒐集步道、車道景點的寶石任務來兌換豐富獎品。

這次記者會除了介紹上述App之外,也包含希望邀請具有戶外登山/騎乘等形象之藝人網紅來支持,其中登山部分邀請到「上山下過一夜節目及Emmie」,自行車部分則邀請一輪一同前往花東拍攝、出席活動記者會及後續活動廣宣(FB、IG)。期許透過這樣各界共襄盛舉的方式,能夠邀請臺灣各地區民眾一同來體驗花東依舊美好的山林步道、騎乘車道,也帶動花東的觀光旅宿等等在地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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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二、職稱:助理員

三、職系:綜合行政

四、名額:1名(預估缺)

五、工作地點;臺北市

六、有效期間:113年6月24日~113年7月8日

七、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有出納業務經驗及具採購證照尤佳。

(三)熟悉Microsoft Office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 point)。

(四)工作積極認真,抗壓性強並具良好溝通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八、工作項目

(一)辦理出納業務。

(二)辦理工友管理業務。

(三)辦理禮品管理及採購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九、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程序,任何1項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放棄應徵。。

線上報名(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http://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正式人員】,操作方式可參考系統操作手冊。(網址:https://pmewebo.trade.gov.tw/)

線上報名(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檢附下列文件掃描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3.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十、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檢定資格,如填寫不實(包括應填而故意不予填寫之資料)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本署得查核屬實後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十一、應徵者如現居住所位於中華民國以外之國家或地區,得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以視訊方式參加面試。

十二、經通知甄試並成績合格者,得依成績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線上報名之「職缺公告區」,不另行通知。

十三、聯絡電話:02-23977189人事室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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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4~113/07/0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對國際經貿相關業務有學習興趣,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及網際網路操作。
四、英文能力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六、非本署現職聘僱人員。

工作項目:

一、辦理美洲、歐洲及非洲雙邊經貿業務及會議籌備事宜。
二、其他綜合性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聯絡方式:

一、報名規定:請至本署「職缺報名甄選系統:https://pmewebo.trade.gov.tw/」線上報名並同時上傳報名文件。所需報名文件如下:
(一)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報名甄選系統左側表單下載區下載填妥並親筆簽名後上傳。
(二)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三)工作經歷證明:服務證明或在職證明、離職證明(須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工作起訖日期等)。
(四)英、外語檢定、其他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核,否則視同未具該項資格;資料不齊(含格式錯誤)視同不符資格,不通知補件,報名後擬補件者請重新報名上傳;填寫不實或偽造得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資經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本職缺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本署其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務出缺時亦得優先進用;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經貿資訊網(https://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聘僱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及評比方式:採面試(含英文口試)及筆試(英文能力測驗)甄選。面試評依受評人所具才識能力、表達能力、發展潛能、專業技能等綜合考量評定。
四、工作期間:本職務係代理經濟部駐外機構派貿易署服務人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工作期間迄114年6月4日止,初聘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聘用期滿、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或代理原因消滅,應無條件解聘。
五、工作報酬:錄取人員每月按296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新臺幣39,96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自提金額)。
六、聯絡方式:電話02-23977190人事室林視察,email:Lynn@trade.gov.tw(相關問題洽詢聯繫使用,請勿電郵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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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稱: 技術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6/24~113/07/04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商學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有處理推廣貿易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三、熟悉Microsoft之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文書作業。
四、主動積極、思慮縝密、善溝通協調、具抗壓性。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六、非本署現職聘僱人員。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協會參加國際展覽及非展覽計畫補助款申請、變更及核銷等推廣貿易業務相關事項。
二、辦理經濟部推廣貿易基金相關預算綜整業務。
三、辦理文書收發稽催考核業務。
四、其他綜合性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聯絡方式:

一、報名規定:請至本署「職缺報名甄選系統:https://pmewebo.trade.gov.tw/」線上報名並同時上傳報名文件。所需報名文件如下:
(一)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報名甄選系統左側表單下載區下載填妥並親筆簽名後上傳。
(二)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三)工作經歷證明:服務證明或在職證明、離職證明(須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工作起訖日期等)。
(四)英外語檢定、其他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核,否則視同未具該項資格;資料不齊(含格式錯誤)視同不符資格,不通知補件,報名後擬補件者請重新報名上傳;填寫不實或偽造得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資經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本職缺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本署其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務出缺時亦得優先進用;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經貿資訊網(https://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聘僱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及評比方式:採面試(含英文口試)甄選。面試評依受評人所具才識能力、表達能力、發展潛能、專業技能等綜合考量評定。
四、工作期間:本職務為一年一聘,初次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五、工作報酬: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新臺幣37,80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自提金額)。
六、聯絡方式:電話02-23977190人事室林視察,email:Lynn@trade.gov.tw(相關問題洽詢聯繫使用,請勿電郵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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