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1章、第3章、第11章、第14章,第五篇舉發審查第1章,並自中華民國113年7月1日生效。
二、附發布令、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1章、第3章、第11章、第14章,第五篇舉發審查第1章、基準各章修正重點說明及基準各章修正對照表。
相關檔案
附件1_第二篇第1章 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_113年7月1日施行版
附件2_第二篇第3章 專利要件_113年7月1日施行版
附件3_第二篇第11章 專利權期間延長_113年7月1日施行版
附件4_第二篇第14章 生物相關發明_113年7月1日施行版
附件5_第五篇第1章 專利權之舉發_113年7月1日施行版
附件6_第二篇第1章 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_113年7月1日施行版_劃線版
附件7_第二篇第3章 專利要件_113年7月1日施行版_劃線版
附件8_第二篇第11章 專利權期間延長_113年7月1日施行版_劃線版
附件9_第二篇第14章 生物相關發明_113年7月1日施行版_劃線版
附件10_第五篇第1章 專利權之舉發_113年7月1日施行版_劃線版
附件11_113年專利實體審查基準各章修正重點說明
附件12_113年專利審查基準各章修正對照表_公告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