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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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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建築能效評估

經濟部115年推動目標:完成12處能效診斷、取得建築能效1+標示認證2處
115年工作內容說明
為提升我國建築物節約能源實施成效,內政部已建構建築能效標示制度,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實施,建築能效等級由高至低依序分為第1至7級,以作為評定建築能效等級之方法。其中建築能效分級屬第1級之建築物,且能效評分尺度為前百分之五十者,為近零碳建築(Nearly Zero-Carbon Buildings),而永續長聯盟為達到政府帶頭之目的,將機「機關建築能效評估」列為重點推動項目之一。
辦理期程
建築能效-辦理期程.png

115年預定目標:
*函文提交本部及次一級機關建築物總數
*115年將於機關完成填報後,於6月-9月中,協助完成12處能效診斷(能效2級以下建築約17處,已完成5處)。
*經114年資料評估,經濟部及所屬共4處所屬建築初估可評得1+級,將向內政部申請取得建築能效1+標示認證。
115年工作規劃-ESCO.png

114年執行成果
本部及次一級機關共12個單位 (不包括各分署(局))計21處建築,114年本部已完成5處未達1級建築能效現場診斷輔導,並提出可改善至1+級的相關建議方案。

114年成果-ESC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