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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載具
因應全世界各先進國家積極發展無人載具相關技術,為此,經濟部透過推動數位經濟政策,訂定《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鼓勵無人載具創新多元應用,發展產業技術及創新服務。在部會分工方面,經濟部產業技術司主責關鍵技術研發、創新沙盒實驗、法規調適研析。在發展策略方面,建構無人載具創新實驗環境,透過暫時性排除法規,進行無人載具技術驗證、營運及服務實證運行,帶動產業技術升級、新創事業與國際鏈結契機,促進產業建立新型態商業服務模式。
技術研發措施
無人載具可依陸海空場域應用,區分為自駕車(Autonomous Drive, AD)、自駕船及無人機(Unmanned Aerial Vehicle, UAV)。在自駕車部分,經濟部投入開發自動駕駛(Automated Driving, AD)共通技術及智慧車電關鍵模組,建置自駕車系統驗證技術,藉由推動技術合作鏈結產業,強化國內自駕車在感知、決策、控制系統之關鍵技術缺口;在自駕船部分,以開發智慧船舶自主航行、感知資訊融合與風險決策等關鍵技術為主,於港區、近岸進行技術實證;在無人機部分,主要投入發展關鍵系統技術,聚焦運補與巡檢之關鍵模組開發,導入實際場域驗證,帶動無人機產業升級並與國際接軌。
- 智慧車輛關鍵技術與自動駕駛系統開發技術
- 車電人工智慧化產業技術
- 智慧船舶自主航行與智能電控實證運行開發技術
- 無人機飛行系統國產自主關鍵技術
- 智慧精準巡檢與亞灣場域應用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