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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一、績效表現評述
(一)開發全球首例公共運輸自駕隊列技術,可行駛於市區混流道路,包括:異質平台控制、隊列路口決策、進靠站等三項技術,領先國際獲得國際大獎,並推動臺灣產業跨域跨業整合,提供新創公司搭載開發產品,進入國際中型巴士及國內商用車市場,值得肯定。
(二)配合政府推動電動車與自駕車政策,結合ICT產業開發AI駕駛輔助暨智慧座艙系統,合乎產業發展趨勢,值得肯定。
(三)建置車輛測試驗證實驗室,已獲得國際車廠與機構認證及國內政府機關與法規認可,建立國際驗證合作,協助業者在臺測試,值得嘉許。
二、短中期精進意見
(一)建議可參加國內外大型資訊展覽和研討會,並推動與學界合作的產學研發聯盟,將研發和競賽成果在國際場域推廣宣傳。
(二)目前成果較偏向單點效益,建議由上而下(Top-down)整體規劃執行方向和模式,並建構產學研聯盟,推廣普及,培育人才,以發揮更大的效益。
(三)有關自動駕駛車輛之研發,宜加強與資策會的橫向技術整合並強化資訊安全。
(四)建議車輛中心加強論述及盤點電動車各模組的優勢,如:電動車、電動機車或電動大巴等。
(五)建議車輛中心建置技術資料庫,持續追蹤與擴散所建立技術之產業效益。
(六)建議規劃策略性研發計畫,聚焦鼓勵以扶植產業價值貢獻更高的新創事業。
(七)除依據新創專章規定分配30%股權作為轉任員工之獎勵,建議車輛中心仍須考量新創團隊的技術價值,審酌分配合理的股權比例。
(八)有關專利授權予外資新創公司所創造的收入,宜加強展現經費投入與專利產出之明確效益。
(九)有關協助廠商開發產品進入國際市場,宜具體規劃及加強說明持續精進的技術項目與執行策略。
(十)有關商用車隊的開發,宜考量車隊的車輛、距離及速限是否設限,以確保車隊的可控制性及安全性。
(十一)有關新能源之開發(如:電能、氫能),宜強化研發成果及其產業應用價值。針對氫能方面,請加強說明應用於車輛的發展狀況,以及未來氫能車輛的技術瓶頸及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