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環保團體今(15)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大潭藻礁 G1 區柴山多杯孔珊瑚數量驟減,係受三接工程影響,台灣中油公司澄清,大潭海域長期即有漂沙現象,特別是114年第3季不僅有自然積沙,還有天文大潮(年度最高潮位),增加觀測難度,致使部分珊瑚群株都在水面下而無法被紀錄,隨著積沙情形緩解,加上退潮後水深條件改善,114年第4季觀測數據顯示G1 區柴山多杯孔珊瑚活群株數回升至48群株,與近3年同期調查的群株數(介於42至48群株之間)相當,證實生態依舊存續,絕非「完全消失」。
台灣中油說明,有關環保團體拍攝大潭藻礁區柴山多杯孔珊瑚照片,表示該等珊瑚面臨大浩劫等情事,經海洋大學專業團隊比對結果,多為誤判、拍錯點位或角度落差所致,並非如環保團體所述柴山多杯孔珊瑚已死亡或屍骨難覓。根據空拍照片顯示,在三接工程興建前(106年),該區域便曾出現大規模積沙現象,顯見漂沙、積沙都是自然海岸常態,加上114年第3季適逢年度天文大潮,受潮汐影響,退潮水深較往年平均少了約10公分,部分珊瑚群株因仍處於水面下而增加觀測難度,致使大部分群株未被紀錄。 台灣中油指出,隨著積沙現象緩解,114年第4季即在G1區觀測到柴山多杯孔珊瑚活群株數回升至48群株,證實珊瑚確實仍存活,僅因自然環境變動暫時無法於前一季觀測。至於環團引述114年10月20日觀塘工業區(港)生態保育執行委員會第29次會議中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出席委員之發言,提及114年第4季僅發現17株活群株數,台灣中油澄清,該數據為10月份的調查結果,未包含11月及12月的調查數據,並已向海洋保育署說明。 台灣中油強調,生態保育應回歸長期監測數據,不宜以短期的監測值斷定生態是否存續。根據長期監測數據顯示,111年第4季、112年第4季、113年第4季G1區活群株數分別為48、42、47群株,與114年第4季48群株無顯著差異。
為進一步掌握大潭海岸漂沙動態,台灣中油正委託專業團隊進行專案研究,透過建構數值模擬,分析海氣象背景及漂沙成分,以科學數據掌握水動力機制,並將依據研究結果研擬生態保育對策。同時,將持續透過邀請民間團體參與實地調查共同維護大潭藻礁生態,在確保穩定供氣的同時,持續守護大潭海岸生態,致力達成環境永續與經濟發展雙贏。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發言人:林珂如發言人 聯絡電話:02-87258125、0921-855-697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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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局今(15)日表示,為確保氫燃料電池使用安全與性能要求,國際上主要是依循IEC 62282系列標準,對氫燃料電池發電系統及其零組件進行測試驗證。為加速我國氫燃料電池標準與國際接軌,標準局已於113年成立跨部會氫能標準工作小組,系統性盤點與研析相關國際標準,並持續與各部會及國營事業協調標準需求。
標準局進一步指出,截至114年底已完成17種氫燃料電池相關CNS國家標準之制定,涵蓋市場上主流的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PEMFC)與固態氧化物燃料電池(SOFC)從單電池、電堆、模組到發電系統之安全、性能與測試驗證規範。未來將分階段逐步導入可移動式併網型、車輛及微型等氫燃料電池發電系統相關標準之制修訂,以因應韌性電網、運輸工具及消費電子產品使用氫燃料電池所衍生之產品安全與檢測需求。
此外,標準局亦將配合相關政策推動,建置百瓩等級氫燃料電池系統在地檢測能量,提供國內產業測試與驗證服務,降低業者赴海外檢測的成本與時程,並因應國際發展趨勢,滾動檢討修訂相關安全與測試標準,提供產官學研界參考依循,引領產業發展與技術升級。
氫燃料電池具備高能量密度、低噪音、低污染、低碳排、燃料來源多元且可長時間使用等優點,可作為韌性電網之分散式電力來源,有效改善傳統使用柴油發電機常見的噪音與廢氣污染等問題,也可以提供交通運輸工具(汽車、船舶等)動力來源、小型電子設備(筆記型電腦、行動電源等)電力或是醫院、緊急避難場所等設施之備援電力。
發言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謝翰璋 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3431700 分機162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檢驗技術組 楊禮源 副組長 聯絡電話:02-23431700 分機3311、0939-781878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 許瓊文 科員 聯絡電話:02-23431700 分機1683、0905-286250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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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部投審司統計,僑外來臺投資、陸資來臺投資、對外投資、對中國大陸投資情形分述如下:
壹、114年截至12月整體來臺投資情形 一、僑外來臺投資 114年12月份單月核准僑外投資件數為216件,投資金額計美金7億933萬8,000元;114年1-12月核准僑外投資件數為2,216件,投(增)資金額計美金113億9,281萬9,000元,較上年同期增加44.98%,創近10年來第3高,僅次於111及107年。 回顧114年核准重大案件,包括丹麥商ORSTED WIND POWER TW HOLDING A/S約以美金20億2,061萬元轉投資設立大彰化西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盧森堡商CI FENGMIAO SCSP約以美金6億7,151萬元增資哥本哈根基礎設施渢妙股份有限公司、英屬開曼群島商STONEPEAK OCEANVIEW (CAYMAN) HOLDINGS COMPANY約以美金2億6,807萬元增資巔峰海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英商GOOGLE ENGINEERING UK HOLDINGS LIMITED約以美金2億1,222萬元增資台灣科高工程有限公司等大型投資案,顯示我國投資環境仍受高度肯定。 114年1-12月核准僑外投資新設公司件數為1,296件,投資金額約美金10億4,683萬4,609元。
二、陸資來臺投資 114年12月份單月核准陸資投資件數為2件,投資金額約美金24萬5,000元;114年1-12月核准陸資來臺投資件數為19件,投(增)資金額計美金1億274萬元,較上年同期的美金2億9,722萬3,000元減少65.43%。
貳、114年截至12月整體對外投資情形 一、對外投資 114年12月份單月核准(備)對外投資件數為69件,投資金額為美金21億3,509萬元;114年1-12月核准(備)對外投資件數為817件,投(增)資金額計美金384億3,226萬3,000元,較上年同期減少14.47%。
二、對中國大陸投資 114年12月份單月我對中國大陸投資核准件數為13件,核准投資金額為美金1億387萬3,000元;114年1-12月核准對中國大陸投資件數為241件, 核准投(增)資金額計美金14億9,887萬元,較上年同期減少58.98%。
發言人:投資審議司蘇琪彥副司長 聯絡電話:02-3343-5700分機706、0955-482-452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投資審議司劉浩然科長 聯絡電話:02-3343-5700分機731、0921-513-070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114年12月核准僑外投資、陸資來臺投資、國外投資、對中國大陸投資統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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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2月核准僑外投資、陸資來臺投資、國外投資、對中國大陸投資統計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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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受理境外資金實質投資核准概況,自108年8月15日至115年9月14日止,計核准560件(金額1,583.48億元)。
1150915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執行概況(產業發展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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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工業工程職系 職稱:技士 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額:1名(備取2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台北市 上網期間:自115年1月15日至115年1月29日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並具工業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認真負責、主動積極、品德操守良好且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追蹤、查核及廠商輔導工作。 二、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子法修正之議題彙整。 三、年度內部稽核作業之規則擬定及推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5年1月29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 (如語言能力證書) 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658 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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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技正 職務列等: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工業工程 名額:1名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工業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以上者。 3.熟悉Microsoft office之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等依法不得任用(陞任)之情形 5.思慮敏捷,具積極主動之工作服務態度與協調溝通能力,工作配合度高。 6.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1.辦理車輛產業相關業務。 2.辦理產業之案件聯繫及彙整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筆試(車輛產業議題研析及簡報撰寫)及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筆試、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2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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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二、職稱:助理員
三、職系:經建行政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六、有效期間:115年1月15日~115年2月23日
七、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經建行政職系職務任用資格。
(二)思慮敏捷,具備協調溝通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本職缺甄試方式為面(口)試。
八、工作項目:
(一)辦理紡織品、玻璃、鋼鐵、藝術品等貨品之輸出入管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程序,任何1項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放棄應徵。
(一)線上報名程序1:至本署職缺甄選報名系統(網址: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完成報名作業。
(二)線上報名程序2: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同意授權本署調閱完整履歷資料,並檢附下列文件掃描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3.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十、注意事項: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十一、經通知甄試並成績合格者,得依成績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線上報名之「職缺公告區」,不另行通知。
十二、聯絡電話:02-23977189人事室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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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會計員 【服務單位】經濟部彰濱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備取期間為6個月) 【性別】不限 【工作地】彰化縣 【報名日期】自115年1月15日起至115年1月28日截止 【資格條件】 一、具會計、商學等相關科系碩士學位且畢業後有工作年資二年以上者,或大學會計、商學等相關科系畢業且畢業後有工作年資三年以上者,或專科會計、商學等相關科系畢業且畢業後有工作年資五年以上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含EXCEL、WORD、POWERPOINT等軟體)。 三、無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6條所列不得聘用者。 【工作項目】辦理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之會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經濟部彰濱產業園區服務中心(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號) 【相關說明】 一、本職務係依「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聘用,會計員依前開辦法規定自第四職等本薪一級起薪,月薪約4萬1仟7佰元,有年度考核及升遷制度(不適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意者請檢具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報名表及履歷表(請至本局網站下載:新聞與公告/就業資訊https://www.bip.gov.tw/index.aspx)、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於115年1月28日以前限時掛號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人事室陳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彰濱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會計員」,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報名,報名資料亦不退還。 二、經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甄試,甄選方式如下: (一)甄試地點: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中分局(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二)甄試分為筆試及面試二種,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比重各占50%,筆試測驗時間為50分鐘,筆試科目以初級會計學及會審法規為主要範圍。 三、錄取人員(含正取人員及備取人員)之權利與義務 (一)進用人員到職後,應先試用6個月,期滿成績合格者正式僱用。試用期間經考評品行不良或工作不力者,應即解僱。 (二)本職缺經錄取報到後,應任職滿3年,始得申請調任本基金其他管理機構。 (三)正取人員:錄取人員應於收到錄取通知書所載日期內,攜帶報到通知文件及資格證明文件正本至分發單位辦理報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發單位、延期分發、保留資格或拒絶分發。逾期未報到者,喪失其錄取資格。如有不可歸責於被通知報到者之情事,致無法於前述期間報到且經『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事先同意遲延報到者,不在此限。錄取人員之資格證明文件經發現不合格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備取人員:本甄選備取人員名冊自甄試結果公告日起6個月內有效,遇有錄取人員未報到時,由本局視需要依備取名冊分數高低順序通知遞補,備取人員收到遞補通知後,應攜帶報到通知文件及資格證明文件正本至分發單位辦理報到,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分發單位、延期分發、保留資格或拒絶分發,未經通知遞補者,不得要求分發進用。逾期未報到者,喪失其錄取資格。 【聯絡窗口】 一、產業園區管理局人事室陳小姐,電話:(07)361-1212分機622,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二、產業園區管理局主計室黃先生,電話:(02)2655-2600分機9722
01-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員履歷表.odt
開啟01-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員履歷表.odt.odt檔
02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報名表.odt
開啟02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報名表.odt.odt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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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2月因公派員出國考察費用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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