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職掌
經濟法制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經濟法制之規劃及協調。
二、經濟法規之審議與法制作業之處理及適用疑義之研議。
三、本部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四、本部訴願案件之審議及其行政訴訟相關事項之處理。
五、本部訴願案件類型化之研究。
六、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行政救濟事件之諮詢及協助處理。
七、經濟法規之統計、蒐集及整理。
八、本部個人資料保護之制度規劃及查核。
九、其他經濟法制事項。